clos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 轉寄給大家的這封信(以下原信轉貼),我覺得很重要,我已經回覆參加連署了,  
前一兩星期才去看了世界新聞展,展場裡面有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


記得大學的時候非常喜歡國家公園的課程,後來實習也選了陽管處,國家公園真的是台灣的寶
或許個人的力量沒有什麼,但是還是很想要讓專業的學者們感覺的到,還是有民眾願意正視這件事情
並覺得這是重要且嚴肅之事


請幫忙參加連署~


----- 轉寄信件 ----
寄件者: 賴鵬智-野FUN生態實業公司 <wild.fun@msa.hinet.net>
收件者: Undisclosed-Recipient@yahoo.com
寄件日期: 2008/6/2(星期一) 下午3:58:25
主 旨: Fw: 國家公園法不宜倉促修改-準備進行兩黨團遊說.請繼續幫忙呼籲連署

敬致各位關心台灣環境的夥伴們:
 
台灣最糟糕的就是地方至中央的政治人物常為了選票迎合地方居民只圖眼前短利,做出自然景觀與生態永久破壞的「建設」,不僅出賣台灣土地靈魂,更將償不完的「環境債」留給後代子孫。注意,這個後代不是很久以後的後代,而是你正在撫養的小孩或孫子,他們正將承擔我們這一代造的環境孽。
 
部分「利委」以「地方參與」、「原民權益」的大帽子為由擬修改國家公園審議方式及開放狩獵與捕捉魚類,大門一開,國家公園必將淪陷於地方政商惡勢力,為子孫保留千秋萬世自然美景的大夢與承諾就在我們這一代破滅!
 
請大力轉寄與連署,展現大多數台灣人想要保有純淨安詳的國家公園風貌的願望,叮囑立法院切勿匆促修法,壞了國家公園百年大計!
 
賴鵬智敬上
 
----- Original Message -----
Sent: Monday, June 02, 2008 1:47 AM
Subject: 970602國家公園法不宜倉促修改-..5.29已拜會部長.接下來準備進行兩黨團遊說.請繼續幫忙呼籲連署

感謝大家
 
因大家的一起努力讓新任的主管國家公園業務大家長內政部廖了以部長聽到了我們的呼籲
5月29日部長主動邀約會面進一步了解本次大家的訴求
 
蠻野子淩代大家向部長提出以下訴求摘要
*內政部就本次國家公園法修法應審慎評估再議,確保堅守國家公園保育宗旨不為地方政治勢力所崩解

*延續落實國家公園內不再進行BOT, OT, ROT等促參開發的保育政策。
*就國土規劃上位政策之制定,建議內政部與民間團體和學者專家等各界建立定期對話溝通的管道。
*建議內政部網站應完整呈現內政部的具體政策及相關業務之及時資訊公開。
 
廖部長明確表達給所有關心國家公園的朋友.
內政部會堅守國家公園的保育宗旨.且部長亦會親自拜會立院王金平院長爭取對本連署案訴求的支持
 
接下來更艱困的下一波行動.是國會的積極遊說行動
懇請各界繼續繼續發送連署呼籲協助集結更多民意的力量.發揮監督制衡國會的不當修法
 
以下附至970601的連署名單.請大家繼續幫忙呼籲
蠻野子淩
 
國家公園法不宜倉促修改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
 
立法院目前正在進行國家公園法之修法,在部分國家公園所在地立委的主導下,原住居民代表,將可以參與國家公園設立、廢止或變更的審議,而且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ㄧ,目前此案已經內政委員會通過;另外,立委們也將修改第13條及16條,進一步放寬原住民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以及國家公園設置前已居住於當地之居民,其土地開墾或變更使用,經主管機關許可後,不受其限制等,由於爭議甚大,正送朝野協商當中。總之,這是一連串放寬保育作為的修法,在台灣惡質的地方政治,充斥利益掛帥、開發建設優先的大旗下,如果這三個條文都修正通過,國家公園制度無異於大崩解,保護區之設置意義蕩然無存。
設立國家公園堪稱國民黨執政期間,絕少數具有遠見的「德政」。至今仍是台灣最為嚴謹的自然保護制度,在伐木、採礦、建壩、狩獵、農墾的各種經濟發展的壓力下,國家公園從1980年代設立以來,儼然是自然野地、動植物、自然景觀的避難所,然而,過去國家公園的設立過程,確實是由上而下的精英決策,其保育觀念與作為至今仍未獲大多數在地居民之認同,在台灣一片經濟掛帥的社會氛圍中,保育似乎是「與民為敵」。因此,不管是已存在的或是籌設中的國家公園,多年來都面臨在地居民的反對,以及民代要求鬆綁各種保育法規的修法壓力。
另一方面,制度性的缺陷亦讓國家公園的保育功能備受質疑,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家公園體系,歷任署長皆屬工程專業背景,部分處長亦流於政治酬庸,或欠缺堅定保育理念,加以預算法規所設下資本門(建設經費)過多,至今每個國家公園仍處在敲敲打打的硬體建設階段,而最重要的自然保育的規劃執行、研究、教育推廣則日益萎縮、流於形式。
國家公園為全民乃至後代子孫共同的資產,其設立、廢止、變更,要透過什麼機制決定,才符合公共利益?原住民傳統領域該如何劃設?傳統活動之定義為何?共管權力如何分配?在一片「開放狩獵、開放農墾、鬆綁開發」聲中,可有防杜國家公園保育精神扭曲之機制?面對上述挑戰,國家公園確已到達不得不進行內、外部改造的階段。然而,所有的改造必需有審慎的規劃,更多的社會對話與討論,而非倉促的修法。
在政權交替之際,立委們暗渡陳倉式的修法,實在太不負責任,完全無視於國家長遠保育大計。我們同情、理解,立委們所背負的「選民服務壓力」,但是,立法院做為國家法令制度的決策機構,如不能擺脫選民服務的情結,以恢宏的視野、開闊的格局,為子孫建立良好制度,實令人遺憾!籲請朝野政黨釐清國家公園法相關爭議,再行修法。
 

國家公園法大崩解.籲請各界搶救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法目前正在立法院進行修法,由於正值政權交替之階段,加以天災人禍不斷,部分立委諸公們「趁火打劫」之行徑,多數國人竟不察,違反了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基本原則,幸而立院尚有林淑芬、陳節如等委員積極把關,始稍有節制。然而5月14日,內政委員會仍是初審通過了第4條修正案,廢止了現行的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將其變更為成員浮動的委員會,納入了國家公園所在地的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居民代表,而且要求該成員中,居民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ㄧ。未來,國家公園的設立、廢止或變更就由這樣的委員會決定。(註)

 

另外,原第13條中國家公園區域內所禁止之「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立委們也要求修定為「國家公園涵蓋原住民傳統領域者,原住民就前項第二款之行為,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許可後,不受其限制。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16條,立委則要求增訂「國家公園設置前已居住於當地之居民,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許可後,得就其土地開墾或變更使用,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之。」的條文內容,幸而這兩個條文尚有爭議,必需送朝野協商來決定。

 

我們支持當地住民參與各種層級的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因為這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支柱,然而,在沒有任何公共的討論,建立有效的配套,以確保自然保育的目標不致扭曲的前提下,以台灣惡質的地方政治,充斥利益掛帥、開發建設優先的大旗下,如果這三個條文都修正通過,國家公園制度無異於大崩解,保護區之設置意義蕩然無存。

 

唯一的好消息是,原國家公園法20條,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內之水資源及礦物之開發,應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後,由內政部呈請行政院核准。在林淑芬委員及陳節如委員的堅持下被刪除。但荒謬的是,內政部林中森次長竟然說「不可刪除第20條水資源部份.因為有可能國家公園內以後有蓋水庫的需要…」,要阻止修文的刪除。

 

依立法院運作的程序,雖說5月14日,內政委員會暗渡陳倉的通過第4條的離譜修正案,以及同意刪除第20條,但由於13條和第16條的爭議保留送黨團協商,所以還有努力的空間,亟待各界共同關注。

 

註一:本次第4條的修正案,是內政部依93年6月23日公佈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第6條之規定,委員會為二級機關或獨立機構用之。乃提案刪除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結果,讓立法委員們有機可乘,修改成5月14日通過的條文。(審議期間,丁守中立委要求要加入村里長為審議委員,邱議瑩、潘孟安立委要求加入區域住民代表為審議委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所通過的國家公園法第四條條文內容:「內政部為選定、變更或廢止國家公園區域或審議國家公園計畫,應遴聘(派)有關機關代表、團體、專家、學者、及國家公園所轄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居民代表會商審議。前項國家公園區所轄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居民代表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ㄧ。」

 

 

支持國家公園法大崩解.籲請各界搶救國家公園連署

我們的訴求是:

一、本案涉及國家層級自然保育制度之變革,應留待新政府上台後,進行審慎評估再議,不應倉促修法。

二、本次修正的條文皆屬重大爭議,內政部營建署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而立法院也應舉辦聽證會或公聽會,釐清各界爭議,再行修法。

 

連署團體: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生態學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綠色主張工作室、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社區發展協會、

台灣環境行動網、高雄自然讀書會、國立成功大學行為與演化生態研究室、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台灣生態登山學校、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黎屋夥房文化工作室、關懷生命協會、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看守台灣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

荒野保護協會、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台北傷殘服務中心、太魯閣國家公園、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北市文山新願景促進會、齊東文史工作室、

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財團法人淨竹文教基金會雄縣岡山區社區大學
中華民國珊瑚礁學會帝雉鄉野工作室、天人岩屋工作室

財團法人原鄉部落文教發展基金會、台北市兒童托育協會、台北市樟新托兒所、

勵馨基金會、採茶文化工作室、社團法人新竹市野鳥學會、

(繼續邀約連署中、、、)

 

個人連署:

許世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李偉文、林雲閣、游藝、粘錫麟、

裴家騏(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陳清枝、林笈克、高文靜、林裛潺、

林裛淳、陳昭倫(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翁其羽、姜慧珍、李勝強、

謝明海劉小如、徐子豪、李寶蓮(寶蓮園)、李亞夫(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

陳慧慈(中央大學土木系)、易俊宏、李育琴、周凌筝、黃美秀(屏東科技大學野保所)

陳雅萍、陳怡靜、翁愛珠、陳維立(明道大學造園景觀學系助理教授)張學文、

李琦玫 (台師大生科系)、侯志仁、林欣儀(花蓮市體育會健行委員會)、蘇崧棱、徐美女、

陳鎮鑫、劉曼儀(台灣生態登山學校)、郭硯敏(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莊婷宇吳昌葦、

杜銘章(師大生命科學係)廖運志(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綺鄉、李盈嬌、陳佩正、

劉湘瑤(高雄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余維道、蕭澤倫、許中熹、洪潔茹、

周聖心、黃詩芳、楊雨青、方雅萍、林廷輝(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

楊國禎(靜宜大學生態系)、鐘丁茂(靜宜大學生態系)、陳曼麗、石曉華、許佑銘、

林梅芳(台大海洋所)、王志騰(大仁科技大學生物科技系)、林俊麟、劉貞秀、惠凱平、

林宜駿 (師大特教系學生、易盈瑄 (北藝大戲劇系學生)、、王今暐 、陳品潔、謝吉勇、

高文芳(交大物理所)、蕭瓊琇(嘉義大學)、許世揚、苗元盈、朱士維、

洪致文  (東華大學觀光所學生)、徐睿謙、 何嘉文、陳依雯 郭秋馨

吳萃慧、張淑貞、張思聰、蔡旻澄林聖崇(行政院第九屆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黃中銘、黃士玲、蔡孟祥、曾年有劉欣蓉 (Our成員, 淡江大學建築系專任講師)、

李宗霖、黃筱婷蔡仁惠管力慶、陳韋民(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

賴美麗、賴欣吾、徐瑞陽黃濟鵑、曹又仁 (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

侯智雄、柯智仁劉芳如何蕙萍、張相怡(國立成功大學行為與演化生態實驗室)

陳淑寶、張心怡(成功大學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研究生)、張雅文、鐘玉妹、黃文惠、

張家福(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化學系)、葉嘉華、陳麗艷、潘黎萍、朱汶偵(成功大學)、

姜博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吳信智、塗蕙慈、熊依翎、蔡美鈴、

張長義(台大地理環境資源研究所教授) 林耀國、張美齡、梁秀芸、何函慧、

黃文山(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彭德潤、黃怡婷、陳敘伃(成大生科)、

陳家鴻、盧光忻(成大地科)、楊子儀(成大化工)、賀啟智(成大生科)、簡淑珺(成大生科)、

許銘源、田偉廷(成大生科)、葉曉芬(成大生科)、陳柏均(成大環工)、呂婉慈(成大經濟)、

徐瑞蓮(成大生科)、董詩凡(成大生科)、蔡昇辰(成大生科)、吳汶錡(成大生科)、張宗嫻、

詹順貴、吳學偉(成大生科)、王煜傑(成大生科)、李麗玉(成大生科)、陳玟華(成大生科)、

陳威全(成大生科)、韓潃(成大生科)、蔡宛臻(成大測量)、張嘉珮、陳晉甲、

何少菁、陳怡如、陳淑芬、曾鈺琪、丘延亮(中央研究院)、邱重毅

賴科仰、蕭景文、朱恆生、郭兆揚、謝寶森(高醫大生物系)、

陳淑華、徐正和、吳永川、韋昕林、洪米貞

任永旭、吳嘉琳、王博賢(成大地球科學系)、劉厚均(成大地科)、王文扞、

郭育任(文化景觀學系)、吳文君、黃瓊慧、林珊妮、李維真、

賴伯琦(大葉生物資源學系)、曾彥蓉、戴瑞億、周妤蓁、吳孟容、

紀宏儒(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謝宗燁、劉天賦、林宗弘 、王振益

張其東、張輔桓、黃心怡、劉志謙(虎尾科技大學休閒遊憩系)、詹亞遜、

李卓翰林揚劉嘉翔、賴美雲、柯昱岑

戴明雄(93,94)年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委員)、朱映慈、簡秀娥、盧佑全徐宜龍、

許祐薰(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李群容、蕭景文、詹焜能、林祝君、

徐世榮(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劉鴻展、郭金泉、涂淑琪、、潘怡如、

張容瑱、劉怡里、游惠敏(中研院細生所)、徐志堯(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成癮防治科)、廖景泰、

周儒(台灣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陳嘉成(台灣師大環教所)、李耘墨、李松晏、陳紀綾、

游崇瑋(中山醫學大學生命科學系)、黃建榮(岳明國小校長)蕭明堂、林詩婷、戴安雯、

 

許足卿、鄭芝盈、張瓊方、黎志宣(成大生科系)、周思丞(成大生科系)

 

黃姿勳(成大地科)、張裕茹、陳麗雯、李彥翰(成大生科系)、黃莉婷(成大生科系)

紀權窅(ㄧㄠˇ)<span style="COLOR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iwa07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